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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4-04-22 访问次数:191

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挖掘在引领带动学生践行一流使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党支部、党员和党员骨干,进一步强化榜样示范,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校拟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支部30个、优秀学生共产党员30名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30名。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各院级党组织下属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并注册在校的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书记为教师的)一年以上的学生。

学院推荐名额按如下原则分配:各学生党支部至少推荐1个(名)优秀学生党支部候选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候选人或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支部保障一流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强,积极推进党建与学生成长成才深度融合,在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上发挥了示范作用,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上取得实效。近两年,党支部在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中至少有一次评定等次为“好”。

2.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服务强国战略、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积极建功立业等方面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取得实效;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近两年,所在党支部在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中至少有一次评定等次为“好”。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向学院党委推荐的名单。

2.组织推选。学院党委在党支部推荐名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考察研究,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名单。

3.学校评定。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和党委研工部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后,学校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学院党委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五、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党支部和个人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汇总表》(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4)。428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unding@zju.edu.cn(邮件以党支部名称+评选表彰活动命名)。


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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