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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9-22 访问次数:661

各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微纳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全日制硕转博新生以博士身份参评。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学年,硕士生20000/学年。

三、奖励名额

博士2人,硕士3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8.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可参评)。

参评国家奖学金,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新生除外)

2.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人本人应如实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学院+姓名+/博士生国奖审批表”命名)、《附件2:国奖申报材料》(文件命名:【硕、博】姓名-学号-国奖申报材料)、《附件3:微纳电子学院国家奖学金自荐者事迹介绍》(文件命名:xxx-国奖自荐者事迹介绍)107日前向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纸质版交至科创中心10号楼505,电子版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xusiqii@zju.edu.cn(文件命名:xxx-国家奖学金申请)。有信心的可同步制作5分钟ppt答辩材料。

2.学院: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及材料后,进行资料初评,选出晋级答辩名单;1010日前举行国家奖学金答辩并确定评选结果(答辩时间、地点、顺序,另行通知),评选结果公示5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研工部。

六、注意事项

1.读研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之前参评相应奖学金时递交的材料、获得相应奖学金学年及之前累计的业绩(包括科研业绩、社会活动等)不能作为新一轮评选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

2.可申报国家奖学金的业绩为研究生阶段的所有业绩(之前申请并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业绩除外),主要参考业绩为本次所评为202291-2023831日之间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成果

3.自荐者是否入围国家奖学金答辩环节,由学院评奖评优与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后确定。

4.申请人应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在其所知范围内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和误导性信息。申请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误导性信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可以取消其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有疑问的同学,可联系徐老师,82990605


微纳电子学院评奖评优与资助工作小组

2023922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硕、博】姓名-学号-国奖申报材料.zip

附件3:微纳电子学院国家奖学金自荐者事迹介绍.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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