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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公示微纳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0-12 访问次数:271

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方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和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要求,经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和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现公示微纳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结果如下:

学号

认定等级

22241038

困难

22241036

特困

22241026

困难

12241008

特困

12241033

困难

22241072

特困

12241001

特困

22241045

困难

22241070

特困

22241042

困难

备注:往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无需再次认定

公示期自20221012-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夏雷老师,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微纳电子学院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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