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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1-09-30 访问次数:291

各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微纳电子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学年,硕士生20000/学年。

三、奖励名额

博士2人,硕士2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校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五、评审流程

1.学生:请各位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微纳电子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微纳电子学院国家奖学金自荐者事迹介绍》(见附件;纸质版需签字,电子版以“姓名+/博士生国奖审批表”命名),连同佐证材料(期刊封面、论文附全文,专利授权证明,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于109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赵老师处。建议同步制作ppt答辩材料。

2.学院: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及材料后,进行资料初评;于1015前举行国家奖学金答辩并确定评选结果(答辩时间、地点、顺序,另行通知),评选结果公示5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研工部。

六、注意事项

1.可申报国家奖学金的业绩为研究生阶段的所有业绩(之前申请并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业绩除外),主要参考业绩为本次所评为20209月-20218月之间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成果。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取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新入学研究生除外)。


联系人:赵老师,8299060515695293288zhaolikun@zju.edu.cn



附件1:微纳电子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xlsx

附件2:微纳电子学院国家奖学金自荐者事迹介绍.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可参评名单(新老生).xlsx



微纳电子学院评奖评优与资助工作小组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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