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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纳电子学院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3-03 访问次数:315

202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微纳电子学院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即所有按照正常学制2023年毕业的同学,但不包括目前已处在延期状态的同学,具体可参评名单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学院今年奖励名额为1个,奖励金额为5000/人。

四、评选流程

1.申请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微纳电子学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业绩申报表》和附件3《浙江大学2023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于361000将业绩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至xusiqii@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以“姓名-学号-23毕业奖学金申请”的方式进行命名,纸质版交至10号楼505徐老师处。

2.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提交学校审核。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2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1-2022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收回奖金,并全院通报。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2990605


微纳电子学院综合办

202333




附件1:2023年可在微纳参评毕业生名单.xlsx

附件2:微纳电子学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业绩申报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2023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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