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教学招生

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1-21 访问次数:380

第一条   学位论文是反映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集中表现。为提高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鼓励严谨的治学态度,激励创新的科研精神,促进研究生培养的内涵发展,学院决定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工作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委员会指导下,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评选工作按学年进行,评选范围为上一学年学院获得研究生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根据保密工作要求,评选工作不受理涉密学位论文及尚在暂缓送交收藏单位期限内的学位论文的申报。

第四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分别评选。

第五条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 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差额评选。每学年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 3 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 1 篇。

第六条   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及评选程序

(一)申请参评优秀学位论文的硕士生应为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学院仅在一季度接受申请。申请参评优秀学位论文的博士生不受学制限制,学院在四个季度均接受申请。

(二)学院统一采用盲评的方式进行送审,硕士学位论文一式 3 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式 5 份。

(三)评阅结果为 2  1 良及以上的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评阅结果为 3  2 良及以上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获得导师同意后,可按学院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择优进入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四)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的参评者,应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供答辩委员会审阅。

(五)在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中,除对参评者的学位论文做出常规评价和结论外,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还将就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给出推荐意见。

(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由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的送审评阅意见和答辩推荐意见确定。

(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结果由学科学位委员会召开评审会确定。参评论文的作者须到会(或远程)介绍,委员会根据论文的送审评阅意见、答辩推荐意见及评审会介绍情况进行讨论、投票,评选出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七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奖情况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和表彰。

第八条   学院将向获得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将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0000/(税前)的奖励;将对优秀博士学位论 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分别给予20000 /(税前)的奖励。

第九条   申请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入答辩环节并获得答辩委员会推荐者,优先作为候选论文推荐至学部参加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集成电路学科其他博士学位论文如有意参加学校优博论文评选,也可向学科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学科学位委员会遴选推荐。

第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获奖论文存在学术失范问题,可向学科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优秀学位论文称号、追回奖金,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培养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浙大微纳发【2022】14号--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pdf

1.附件1: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硕士申请材料).doc

2.附件2: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博士申请材料).doc

3.附件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博士申请材料).doc

学院黄页

文件汇编

成果动态

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