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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公示微纳电子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10-16 访问次数:228

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方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和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要求,经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和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现公示微纳电子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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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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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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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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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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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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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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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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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备注:往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无需再次认定

公示期自20231016-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徐老师,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微纳电子学院评奖评优和资助工作小组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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