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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1-18 访问次数:1581

    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突出学科、研究团队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微纳电子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将在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依据国家教育部、浙江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研究所分管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微纳电子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建义

副组长:张  睿、夏  雷

成  员:何乐年、丁勇、徐明生、张培勇

申诉联系人:夏  雷

联系方式:0571-82990629;邮箱:leixia@zju.edu.cn

咨询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571-82990603;邮箱:zhaofurong@zju.edu.cn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材料初审办法、复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通过初审、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初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并提出拟录取建议。

二、材料审核办法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院通过审查考生个人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其培养潜力和学术创新能力来选拔博士生的招考形式。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均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审核和评价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学术水平、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评定材料审核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办法

(一)初试

材料审核通过但未达到学术科研水平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考核

微纳学院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学术背景、培养潜力与学术综合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形式为面试。专业课考核包含在面试中。面试小组须对每一名面试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给出百分制成绩,并对是否录取给出明确建议及理由。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由于疫情常态化影响,复试考核形式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四、录取办法

学院将结合综合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的原则,按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五、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3、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用于免试推荐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普通招考。普通招考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学院将于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后组织导师选报。申请者可提前与拟申请的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有招生意愿。

4、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申请人对材料审核或综合考核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5.拟录取研究生请自行到所在学校校医院或其他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请于20235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时间距寄送时间应不超过三个月。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6.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微纳电子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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